公示详情

库博标准流体系统(昆山)有限公司汽车流体管路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发表时间:2025-11-01 10:27
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“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,编制验收报告,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,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”,同时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规定“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,公开验收报告,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”。库博标准流体系统(昆山)有限公司汽车流体管路加工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,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,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。公众可将意见或建议通过来电、来信的方式向库博标准流体系统(昆山)有限公司反映,也可来电、来信咨询公司建设情况。(来信请注明“公示反映”)。

公示期:不少于20个工作日

联系地址:昆山市玉山镇玉杨路29917号房

联系电话:15950928245

电子邮箱:Deric.Wang@cooperstandard.com

具体情况如下:

建设单位

项目名称

建设地点

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

公示文件

库博标准流体系统(昆山)有限公司

汽车流体管路加工项目

昆山市玉山镇玉杨路29917号房

昆山奥格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

详见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