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示详情

苏州丰航精密金属有限公司年产高精度零部件65万件扩建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发表时间:2025-12-25 13:01
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,编制验收报告,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,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,同时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,公开验收报告,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丰航精密金属有限公司年产高精度零部件65万件扩建项目(一期)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,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,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。

公众可将意见或建议通过来电、来信的方式向苏州丰航精密金属有限公司反映,也可来电、来信咨询公司建设情况。(来信请注明公示反映)。

公示期: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

联系地址:江苏省昆山综合保税区第二大道269

联系电话:0512-57367777

电子邮箱:xm.yin@nafco.com.tw

具体情况如下:

建设单位

项目名称

建设地点

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

公示文件

苏州丰航精密金属有限公司

苏州丰航精密金属有限公司年产高精度零部件65万件扩建项目(一期)

江苏省昆山综合保税区第二大道269

昆山奥格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

详见附件